当年春天即将夏天,我们才发现原来这个地方没有春天,属于典型的脱了棉袄穿短袖的气候,我们寝室从南方过来的几个人都对此表示怀疑,并且艺术地认为春天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了,结果老夏的一句话就让他们回到现实,并且对此深信不疑。老夏说:你们丫仨傻×难道没发现这里的猫都不叫春吗?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内地的汽车杂志没有办法看,因为实在是太超前了,试车报告都是从国外的杂志上面抄的,而且摘录人员有超跑情结和概念车情结,动辄都是些国内二十年见不到身影的车,新浪的BBS上曾经热烈讨论捷达富康和桑塔纳到底哪个好讨论了三年,讨论的结果是各有各的特点。车厂也不重视中国人的性命,连后座安全带和后座头枕的成本都要省下来,而国人又在下面瞎搞,普遍有真皮座椅情结,夏利也要四个座椅包上夏暖冬凉的真皮以凸现豪华气息,而车一到六十码除了空调出风口不出风以外全车到处漏风。今天在朋友店里还看见一个奥拓,居然开了两个天窗,还不如敞篷算了,几天前在报纸上还看见夸奖这车的,说四万买的车花了八万块钱改装,结果车轮子还没有我一个刹车卡钳大。一辆车花两倍于车价的钱去改装应该是属于可以下场比赛级别了,但这样的车给我转几个弯我都担心车架会散了。 在做中央台一个叫《对话》的节目的时候,他们请了两个,听名字像两兄弟,说话的路数是这样的:一个开口就是——这个问题在××学上叫做××××,另外一个一开口就是——这样的问题在国外是××××××,基本上每个说话没有半个钟头打不住,并且两人有互相比谁的废话多的趋势。北京台一个名字我忘了的节目请了很多权威,这是我记忆比较深刻的节目,一些平时看来很有风度的人在不知道我书皮颜色的情况下大谈我的文学水平,被指出后露出无耻模样。 当年春天,时常有沙尘暴来袭,一般是先天气阴沉,然后开始起风,此时总有一些小资群体仰天说:终于要下雨了。感叹完毕才发现一嘴巴沙子。我时常在这个时刻听见人说再也不要呆在这个地方了,而等到夏天南方大水漫天的时候又都表示还是这里好,因为沙尘暴死不了人。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这可能是寻求一种安慰,或者说在疲惫的时候有两条大腿可以让你依靠,并且靠在上面沉沉睡去,并且述说张学良一样的生活,并且此人可能此刻认真听你说话,并且相信。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